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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师范大学是四川省人民政府举办的全日制综合性省属重点大学,是四川省举办师范类本科专业最早、师范类院校中办学历史最为悠久的大学。学校位于四川省省会——成都市,现有狮子山、成龙、广汉科教园、东校区四个校区,校园面积3300余亩。现有全日制本专科学生38000余人,博士与硕士研究生4000余人。现有各类教学、科研、管理人员2700余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近1000人,具有博士和硕士学位的教师1600余人。 四川师范大学创建于1946年,其诞生与东北大学有直接的历史渊源。建校以来,我校先后涌现出了以著名墨学家伍非百、我国社会学和民俗学的创始人之一李安宅、我国教育心理学的创始人之一刘绍禹、楚辞学专家汤炳正为代表的一批知名专家。学校拥有一支发展潜力大、学缘结构好、学历结构合理、爱岗敬业、艰苦奋斗的教师队伍,其中先后有13人获“国家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入选“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46名国务院政府津贴获得者。 历经六十多年的建设,学校已发展成为一所覆盖文学、理学、工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历史学、教育学、艺术学、农学等十一个学科门类的综合型师范大学。学校现有2个国家级基地(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四川师范大学巴蜀文化研究中心和国家大学生文化素质教育基地),27个学院,83个本科专业。1979年被批准为全国首批硕士授权单位,2006年被批准为博士授权单位,现有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基础数学等22个博士学位授权点,中国语言文学和教育学2个博士后流动站,21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114个硕士学位授权点,同时还拥有教育、艺术、体育、汉语国际教育、工商管理、旅游管理、翻译、法律、应用心理、公共管理、工程(计算机技术、电子与通信工程、安全工程领域)等11个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 目前,全校师生员工团结和谐,朝气蓬勃,正在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科研水平,为把我校建设成国内一流的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和特色鲜明的教学研究型大学而奋斗。 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考核招聘及校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四川省人社厅、四川省教育厅关于省属高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现就我校2016年考核招聘及校聘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对象和范围 面向国内外招聘符合《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考核招聘及校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应聘者须于2016年7月31日以前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或专业技术职务。应聘者的本科和硕士研究生阶段均须为全日制在校学习且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应聘者于2016年7月31日以前能达到相应岗位的年龄要求。 (二)报考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或正在接受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有违反有关规定不适宜报考事业单位的。 二、招聘岗位、名额 本次招聘,按照“考核招聘”方式引进人才的岗位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使用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招聘名额为83名;按照“校聘”方式引进人才的岗位,不占学校事业编制,实行人事代理聘用制,招聘名额为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三、报名 应聘者请登陆“四川师范大学人才招聘系统”(http://rsc.sicnu.edu.cn)填写应聘信息及提交个人简历。 四、初审、复审简历 学校人事处通过应聘者在网上提交的应聘信息及个人简历进行初审,初审合格的简历转学院复审,学院复审后向学校提交建议考核名单,经学校研究核定后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参加考核。 五、考核 (一)考核方式 1.笔试 艺术类硕士研究生(不含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须参加由学校统一组织的笔试后再进入面试;其他应聘者(含博士或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者)可以不参加笔试直接进入面试。 2.面试 专任教师岗位采用专业试讲加专业答辩方式进行,其他岗位采用综合面试方式。 (二)考核时间 由人事处、学院根据各岗位应聘情况,分期、分批通知符合岗位条件者到学校参加考核,考核时间初步定为2015年12月中旬、2016年4月中旬共两次,具体时间、地点等安排以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届时的通知为准。参加考核的应聘者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件、相关证书原件、科研成果证明等。 每次考核工作结束后,我校于三个工作日内在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网站公布参加体检人员名单及体检相关事宜。 六、体检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四川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办法〉的通知》(川教〔2004〕295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川教〔2007〕102号)、《四川教育厅关于调整〈四川省申请认定教师资格人员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有关条款的通知》(川教〔2010〕26号)执行。其中,乙肝检测项目按国家人社部、教育部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的要求执行。 七、聘用 我校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综合考核合格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签约、聘用等手续。 八、相关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静安路5号四川师范大学人事处(狮子山校区第七教学楼A区202室) 邮编:610066 联系人:杨方、谭英雄 电话:028-84768068 传真:028-84760668 人事处网址:http://rsc.sicnu.edu.cn 人事处电子邮箱:rsc@sicnu.edu.cn 附件:《四川师范大学2016年考核招聘及校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川师范大学 二O一五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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