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新源县多措并举为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公益性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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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kay 发表于 2015-4-29 18:42:4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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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解决好困难人员就业,新源县人社局投入1200万元就业资金开发公益性岗位,为 613名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就业。其中大中专毕业生303名、“4050”城镇失业人员184名、其他就业困难人员126名。
  明确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按照相关规定,将城市“零就业”家庭、夫妻双方失业家庭、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家庭中的失业人员、“4050”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的大中专毕业生、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未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病残失业人员纳入公益性岗位当中,并进行实名登记,建立台账。
  规范公益性岗位安置程序。制定《新源县公益性岗位安置方案》,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岗位需求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县人社局提出申请,经审核后在乡镇公共就业服务平台、就业网、人力资源电子滚动屏发布;就业困难人员根据岗位需求条件进行公开报名,由人社局审核相关材料,审核后由用人单位对符合条件的人员进行择优录取,并将录用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报人社局办理相关手续;对“零就业”家庭通过所在乡镇(社区)劳动保障服务所(站)登记、审核、公示,县就业办汇总,由人社局同用人单位协商,经局委会通过直接安置。
  加强公益岗位人员管理。制定公益性岗位考评细则,制定动态管理制度。按照岗位分工,明确职责、工作纪律、工资福利待遇和考核奖罚。每一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解聘。
  截至目前,安置613名公益性岗位人员中,从事劳动保障协理员188名,城市保洁、保绿、景区协理员、环卫127名,司法协理员10名,残联专干18名,托老、托幼12名,保安4名,计生疾病防治9名,其它行业245名。每人月岗位补贴1000元、社保补贴标准为基本养老保险641.2元、基本医疗保险229元、失业保险68.7元。(新疆新源县人社局:唐安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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