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6年襄阳市中小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2026-10-6 22:41 发布:admin 浏览:96 评论:0 作者:襄阳市教育装备中心来源:襄阳市教育装备中心
摘要:实践活动主题“探索·实践·创新”,设人工智能、模型科技、创客项目三大类,2026年11月7—8日举行,对象为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关于举办2026年襄阳市中小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关于举办2026年襄阳市中小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各市直学校:

根据省教育信息化发展中心(省电化教育馆)《关于举办2026年湖北省学生数字素养提升实践活动的通知》(鄂教信〔2026〕2号)《襄阳市中小学校“人工智能+教育”实施方案》(襄教发〔2026〕16号)要求,经研究决定,举办2026年襄阳市中小学生科技素养提升实践活动(以下简称“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实践活动主题

主题是“探索·实践·创新”。通过交流展示的形式开阔师生视野、实践创新能力、落实教育部“做中学”科教理念,全面推动全市中小学生科技素养提升。

二、实践活动对象

全市在校中小学生。

时间地点

1.时间:11月7—8日

2.地点:另行通知

四、实践活动安排

1.项目设置。实践活动设置人工智能、模型科技和创客项目三大类。各类别各项目名称、组别、组队人数等详见附件1。活动方案不随通知印发,请在实践活动工作QQ群中查阅。

2.活动报名。各地、校结合当地(校)实际,参照市级活动安排,通过举办县、校级实践活动等形式,遴选优秀选手参加市级实践活动。市级实践活动报名需经过个人自愿报名(填报附件2,限报1项)、学校审核汇总(附件3)、县(市区)级审核汇总(附件3)、市级汇总审核等程序确定活动人选,不接受个人报名,参加实践活动的师生需购买实践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报名审核完成后,实践活动证将反馈至各县(市区)、市直学校,由所在学校打印并加盖公章后作为实践活动凭证,实践活动证背面为《自愿参加承诺书》(附件4),由参加实践活动的个人及监护人签名确认。实践活动证一式两份,一份作为个人实践活动凭证,另一份签名后交各县(市区)领队汇总交组委会。实践活动对各县(市区)报名人数进行名额限制,其中枣阳市、樊城区和襄州区各不超过110名,其他县(市区)各不超过80名,各县(市区)单项报名人数不得超过分配名额的30%,每队限报1名指导教师(可空缺)。

3.活动展演。本次实践活动设置开幕式展演环节,各县(市区)、市直学校推荐1—2个展演项目,参展项目要能够展现实践活动开展的成效,推荐项目报送至市活动组委会审核后确定,报送内容包括展演项目视频、解说词等。

4.裁判遴选。本次裁判遴选通过“自荐+审核”方式确定,优先选择参加过市级培训并取得较好成绩的指导教师,以及省市级创客教育导师。实践活动裁判推荐名额,樊城区、襄城区、襄州区各15名,其他县(市区)各5名。推荐教师请填写附件5,填报完成后Word版和盖章扫描版由各县(市区)汇总发至指定邮箱。

五、有关要求

1.成立活动机构。市级活动组委会办公室设市教育装备中心信息技术科。各县(市区)教育局、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市直学校应高度重视,成立活动组织机构,负责实践活动师生组织协调和安全保障,将实践活动联系人信息(附件6)发至指定邮箱。实践活动联系人作为活动直接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积极参与到实践活动全过程。各实践活动联系人将所需报送资料于10月20日前发至指定邮箱,逾期不再受理。

2.加大宣传力度。各县(市区)、市直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提升活动知晓率、参与率,确保襄阳科创教育“十百千万工程”落到实处。本次活动成绩将作为下一年度省级活动审核推荐的重要参考条件。

3.保障设备配置。各县(市区)、市直学校应在落实科创教育实践场地、设备器材配置等方面加大力度,积极为指导教师提供便利的工作条件,为学生实践活动提供师资和场地保障,切实推进襄阳科创教育高质量发展。

4.遵守相关规定。本次实践活动自愿报名,不收取任何费用。在实践活动期间严格遵守八项规定,遵守活动纪律,确保安全。

5.其他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联系人:谢扬17771105166 龚杰19071001314

邮箱: HYPERLINK "mailto:877544909@qq.com" 2643582104@qq.com

实践活动联络QQ群:234850579

报名入口:本次活动已开放线上报名,点击前往活动详情页报名。 报名截止:2026年10月31日;活动时间:2026年11月7—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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